教育部《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即日起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稿》拟规定,教材选用应当充分听取一线教师的意见。决定教材选用的教材选用委员会中,一线教师不得少于1/2;学校教材选用委员会本校人员不得少于1/2。
教材选用委员会采取投票方式确定选用教材的具体版本和数量,超过2/3以上委员同意方为通过。教材版本选定后,在一个使用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
《意见稿》拟规定,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教材选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教材选用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处理。违反规定选用未列入《全国中小学教材目录》中的教材教授国家课程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其主要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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