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多数考生来说,今天上午的外语考试结束之后,为期三天的中考也就结束了。今天下午,还有一小部分考生参加汉语文的考试。
记者昨日从长春市招生办了解到,今年长春市中考继续实行网上阅卷,阅卷工作由长春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不查卷、考生可查询考试成绩。普通高中招生第一次填报志愿工作已于5月25日至29日结束,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5日至18日。录取方面:提前录取推荐生再录取统招生统招生录取结束后单独录取自主招生的考生。
第二批次填志愿时间为7月15日至7月18日
今年,长春市分两个批次填报志愿。第一批次填报时间为5月25日~5月29日,第二批次填报时间:7月15日~7月18日。第二批次填报志愿增设调剂栏。凡填报此栏的考生,第二批次未被录取的,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学校。
“高职”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师范类学校)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5日~7月18日。招收5年制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含“3+2”高职班和五年制师范分院)志愿栏,可报3所学校志愿(平行)。中等职业学校志愿栏,可报1所学校志愿。以上每所院校均可填报4个专业。
报考师范类院校的考生志愿,按[2012]20号吉教联字“关于印发《二O一二年吉林省师范分院招生规定》的通知”填报,并填写在相应栏内的第一志愿。报考体育、艺术类的考生志愿,必须填在相应栏内的第一志愿。
对拟报师范分院的考生必须进行面试,学前教育、幼师专业的考生需进行术科加试,面试和术科加试合格者方准予正式报考。
推荐生提前录取
长春市推荐生将提前录取。根据高中招生计划和初中推荐生名额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当初中推荐生计划未完成时,在该校所在区报考同一所高中推荐生中择优录取。当所在区计划也未完成时,在长春市报考同一所高中推荐生中择优录取。
录取时按推荐生五项测试成绩的等级择优录取,有C等或D等成绩的考生不予录取。当考生五项测试成绩等级相同时,应按照推荐生的道德品质、学业成绩、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践与操作顺序的等级择优录取。当考生的等级的数量及顺序也相同时,则按照考生的学业成绩、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践与操作的顺序,按考生形成等级时的分数择优录取。
推荐生的学业成绩不低于所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30分。
自主招生在统招生录取之后进行
家长和考生关注的自主招生将在统招生录取后进行。录取办法是在长春市招生办公示合格的名单中,按高中招生学校自主招生计划人数和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学业成绩不低于考生所报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30分,按计划数录满为止。如自主招生计划数未完成时,剩余计划纳入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实行“三个限制”
普通高中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提出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实行“三个限制”,即限制分数、限制人数、限制钱数的要求。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录取分数线。
普通高中分二个批次录取。依据各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择优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重复录取。
特长生、艺术实验班在录取时,依据两个条件:一是市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认定的测试合格名单,二是考生填报的特长生、艺术实验班志愿。
在普通高中录取中(不包括推荐生录取),对同等分数的考生采取查单科成绩的办法录取。即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
普通高中实行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长春招生信息网”(www.cczsb.com)查询录取结果。
城区的普通高中录取名单由长春市招生办审批,录取通知书由长春市招生办统一印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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