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在暑假期间不得出租、出借教室用于各类补习班
昨日,市教委等部门再次重申,暑假期间,各中学不得面向小学生举办以选拔为目的的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培训班或夏令营。
昨日,北京市教工委、市教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暑假工作的通知”,要求所属学校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不准占用学生暑假休息时间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不准以学校培训机构及补习机构等社会办学单位的名义变相收费补课。各中学不得面向小学生举办以选拔为目的的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培训班或夏令营。
市教委表示,中小学在暑假期间不得出租、出借教室用于各类补习班。市、区县少年宫以及青少年科技馆、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机构不得利用现有场馆及设施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科补习。
对于学生暑假生活,市教委要求各中小学校要以北京市综合素养提升工程为依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大课堂实践等活动。鼓励和引导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市教委等相关部门组织的“网上夏令营”活动。中小学生可登录北京校外教育网(http://www.bjxwjy.org.cn)等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相关文章
评论:0条评论内容请不要超过200字